第一条
第二条
第三条
第四条
第五条
第六条
第七条
人力资源部同意的课长、经理级人员。
第九条 干部考察周期:
1、 获提名准备晋升营销中心经理、部级或以上干部;
2、 新任职3个月以上;
3、 考察间隔一年或以上。
第十条 干部考察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组织,考察工具包括:
1、 组织氛围调查;
2、 360度访谈考察;
3、 人才测评。
第十一条 为保证考察访谈客观公平,访谈由人力资源部与被访谈人员单独进行,任何人
不得干扰。
第十二条 干部考察结果由人力资源部整理为专题报告,提交给主管领导,再由被考察对
象直接领导向被考察者反馈。
第十三条 被考察者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,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反馈,人力资源部把反
馈意见作考察报告附件,但不更改考察报告。
第十四条 考察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存档,不对外公开,考察结果作为被考察者的任免、职
务升降及培训的重要依据。
第五章监督与考核
第十五条 各职能模块和部门的干部任免以及考察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,人力资源部
实施监督与考核。有违反此规定的行为,人力资源部作出相应的处罚。
第十六条 其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干部或短期项目工作可参(更多文章请关注)照本规定,任免与考察由职能
模块或部门独立进行。
第六章附则
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空调事业部人力资源部,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。